2015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包括软件企业和软件产品的认证和备案。同年5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2014年度软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信部联软函〔2015〕273号),进一步明确了“软件企业认定”取消的相关事项。以上两文件正式结束了企业凭借“双软认定”申请税收减免等优惠。
事实上,“双软”一直存在的,申报享受的优惠也是一直存在的,只是称呼不同。“双软认定”在2016年以后变成了“双软评估”即软件产品评估和软件企业评估,税收优惠政策是继续有效的。“双软认定”只是部分人延续之前习惯称呼。
软件产品登记测试报告不重要?屡报屡败对享受政策持望而却步?
想要成功申报“双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就必须要有软件产品登记测试报告。
因此部分软件企业在做软件产品研发的同时,让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产品进行软件产品登记测试,出具软件产品登记测试报告申报获得“双软认定”、“即征即退”、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等政策扶持,继而加大研发力度,让企业越做越大。
另一部分软件企业看到同行的发展如此神速,研发费用由有关机构埋单,也想申报同样的政策扶持。但是,经常有企业被告知“双软认定”已经取消,因此对自己手上的软件产品登记测试报告或者即将申请的软件产品登记测试报告不在乎,认为软件产品登记测试报告不重要。
软件产品登记测试报告是申报政策扶持加分的必要材料。
通过“双软认定”的软件企业是可以申报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企业认定等税收减免政策和补助。软件产品登记测试报告是双软评估和软件产品登记备案、软件产品退税、计算机系统集成资质必要证明材料。是高新技术产品认定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有力证明材料。软件产品登记测试报告对企业申请税收减免优惠和各项补助就显得非常重要了。
除此之外,还有些企业申报“两免三减半”、即征即退等税收优惠政策扶或者软件产品提交的证明材料不符合或者在整体评估中比别的企业较次,被刷下榜单。只因所提交的证明材料并非具有CNAS、CMA等资质单位出具的软件产品登记测试报告。屡报屡败对享受政策持望而却步。因此要认准具有CNAS、CMA等资质的第三方测评机构。
深圳一航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是一家第三方测评机构,具备国家认可的CMA资质认证,保证了测试能力成熟度,出具的检测报告具有性和法律效力。从事软件测试服务,包括软件产品登记测试报告、科技成果鉴定测试报告、科技项目验收测试报告、确认测试报告、专项测试报告等。